— 关联交易与利益输送 —
0元转走千万股权,法院判协议无效
把全资子公司的千万股权"白送"给老爸的公司,不开会、不评估、不告知,签个字就完成了。法院认定这是恶意串通的关联交易,协议无效、股权必须返还。
2023年5月,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拿出一纸协议,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1000万元股权以0元转让给Y公司。Y公司控股股东正是王某父亲王某甲持股99%的企业。而A公司此前已为B公司项目投入了8000万元保证金,这笔资产价值远超账面。股东戈某偶然发现时,公司核心资产已悄然"改姓"。戈某要求监事介入无果,愤而起诉。法院查明,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属公司重大决策,必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。王某未经任何决议程序,将高价值股权0元转让给父亲控股的企业,明显存在恶意串通。法院判决:股权转让协议无效,Y公司限期返还全部股权。
控股股东低价卖设备,差价153万判赔
把295万的设备141万卖给自己的关联公司,中间153万的差价就是从公司口袋里掏出来的钱。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,差多少赔多少。
方某某身兼数职:既是节能公司的控股股东、法定代表人,又是粮油公司的股东和监事。2018年1月,他代表节能公司与粮油公司签了一份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》,将公司为技改项目采购的设备卖给粮油公司,售价仅141万余元。但同样的设备,粮油公司转手以295万元的价格计入对下游客户的合同总额。一进一出,153万余元差价就这样从节能公司流向了方某某的关联公司。公司监事付某某发现后,代表节能公司提起诉讼。郑州金水法院一审判决方某某赔偿节能公司153.5万余元,郑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该案入选河南高院年度十大商事典型案例。
股东借百万公司盖章担保,担保无效仍赔半数
股东借了100万,公司在担保栏盖个章就完事?没有股东会决议,担保直接无效。但公章管不好,公司照样要赔一半。
任先生向田女士借款100万元,双方签了借款合同,约定金额、期限和利息。加林公司在合同担保方一栏盖了公章——而任先生正是加林公司的股东。整个担保过程没有召开股东会,没有经过任何决议程序,甚至连加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都没有。借款到期后任先生未还款,田女士将任先生和加林公司一并告上法庭。加林公司辩称"不知晓这笔借款",但公章白纸黑字盖在合同上。海淀法院审理认为,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,田女士未审查决议文件,不属于善意相对人,担保条款无效。但加林公司对公章管理不严存在过错,判决任先生偿还100万本金及利息,加林公司对不能清偿部分的50%承担赔偿责任。当事人均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案例总结与法律风险警示
三起案件,三种手法,指向同一个黑洞:关联交易失控。王某把千万股权0元送给父亲的公司,方某某把295万的设备141万卖给自己的关联企业,加林公司在没有决议的情况下为股东背了百万担保——每一笔都绕开了股东会,每一笔都把公司的钱搬进了关联方的口袋。中小企业老板最容易踩的坑恰恰在这里:公司是我的,关联方也是我的,左手倒右手有什么问题?问题在于,法律不认"我的"两个字,只认程序和公允。没有股东会决议,关联交易可能被撤销;定价不公允,差价要全额赔偿;违规担保,担保无效公司照样赔一半。更危险的是,一旦被认定为恶意串通,协议直接作废,已转移的资产必须返还,连本带利一起算。老板们请记住:关联交易不是不能做,而是必须做到三件事——走决议程序、保留市场比价记录、确保定价公允。如果做不到,请尽早请律师审查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,别等法院来帮你算账。